【导语】:青岛失业保险政策严格遵循国家及山东省方针政策,其主要目的就是确保青岛失业人员失业期间基本生活,促进再就业。为了进一步完善青岛失业保险制度,青岛社保局根据本地实际情况与时具进的调整相关政策,比如降低失业保险缴费费率等。本专题为你带来青岛市失业保险的最新的领取条件、缴费标准以及查询的相关内容,希望对你办理失业保险方面有帮助!
1、失业金领取是有条件限制的:《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尤其注意第二条“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限制。
2、如果你符合上述要求,且参加失业保险满10年以上,那么你是可以领取24个月的失业金的《社会保险法》第四十六条……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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