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条件
1.女方户籍在我省的夫妻。
2.男方户籍在我省,女方户籍为外省,已纳入我省计划生育管理的夫妻。
3.对本省居民涉外生育,以及涉及香港、澳门、台湾同胞的生育以及归国华侨和出国留学人员的生育,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办理材料
1.夫妻双方的身份证;
2.夫妻双方户口簿(户籍证明);
3.结婚证
4.家庭近期2寸合影照
5.夫妻双方所在单位或者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本人婚育证明,
6.已收养子女的,民政部门出具的收养证明
7.具有山东省《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的特殊情形之一的证明。
办理流程
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理时限:自收齐材料之日起30日内办结。
办理费用:不收费
办理地点
青岛市南区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站
地址:市南区延安三路105号市南区民生大厦2层
青岛市市北区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地址:市北区北仲三路10号
青岛黄岛(开发)区计划生育服务站
地址:玉环岛街15号附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