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青岛全面二孩政策已开始布局实施,在新的全面二孩政策中青岛还有哪些情况需要办理准生证呢?青岛本地宝小编问您整理了相关信息,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温馨提示:“准生证”即《生育证》。
1.生育一孩二孩只需登记即可,不需要办理《生育证》
根据《山东省生育登记服务工作规范》,生育第一个或第二个子女的夫妻,可自行安排生育子女的时间,实行免费登记制度。夫妻双方或一方为我省户籍人口;夫妻双方均为外省户籍,但在山东省长期居住且已办理《居住证》的流动人口,均可按规定办理登记。
解读:根据我市相关规定,一孩二孩生育登记需要夫妻双方或一方为青岛市户籍;夫妻双方均为外市户籍,但在青岛市长期居住且已办理《居住证》的流动人口,都可按规定办理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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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生育三孩需要办理三孩《生育证》
已生育二孩申请再生育子女的夫妻,应当在妊娠前到一方户籍所在地或者居住证申领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申请办理生育证。
》》》相关阅读:哪些情况可以再生育子女?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经批准可以再生育子女:
(一)夫妻生育两个子女,有子女经依法鉴定为病残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
(二)夫妻曾患不孕不育症,依法收养两个子女后女方又怀孕的;
(三)再婚夫妻一方已生育两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或者生育一个子女,再婚后无共同生育子女的;
(四)再婚夫妻一方已生育一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再婚后已共同生育一个子女的;
(五)再婚夫妻各生育一个子女,再婚后已共同生育一个子女的;
(六)省人民政府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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