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青岛高新区租赁型人才公寓怎么申请?要经过哪些程序?青岛本地宝为您整理好了,一起来看看吧!
青岛高新区租赁型人才公寓配租流程
一、新租
1.递交申请
用人单位可登录青岛高新区官方网站,进入“招商引资-高新人才-办事指南”中下载并完整填写《青岛高新区租赁型人才公寓新租申请表》,同时提供拟入住人才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申请单位与高新区签订的项目投资协议、个人身份证、劳动合同或聘书、社保流水、学历学位、职称或技能等级证书等)报高新区管委产业事业部或项目引进(主管)部门。
2.资格预审
高新区管委产业事业部或项目引进(主管)部门根据协议约定,对申请单位是否正常入驻办公、新租人员是否为申请单位正式员工情况等进行严格审核把关,《青岛高新区租赁型人才公寓新租申请表》经管委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后,报送至人力资源服务大厅人才公寓服务专窗(创业大厦B座1901室,服务电话68686082)。上述申请材料经专窗汇总及复核无误后,报送高新区人才公寓领导小组研究。
3.房源分配
经研究同意分配的用人单位接到通知后,携带加盖单位公章的《人才公寓入住承诺书》以及入住人员的证明材料原件(身份证、劳动合同或聘书、社保流水、学历学位、职称或技能等级证书等)和其他需加盖公章的材料复印件,经人才公寓服务专窗现场审核通过后,领取《人才公寓分配通知单》,于15日内到相应小区办理入住手续。超过15天未签约的,此次分配无效,用人单位需重新提报申请。
4.签订合同
用人单位应于领取《人才公寓分配通知单》15日内到相应小区物业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并缴纳押金,逾期则不予办理,需重新提报申请。若连续两次未在规定时间内领取分配通知单或办理合同签订手续,将取消用人单位本年度人才公寓申请资格。
二、续租
1.递交申请
用人单位可登录青岛高新区官方网站,进入“招商引资-高新人才-办事指南”中下载并完整填写《青岛高新区租赁型人才公寓续租申请表》,同时提供拟入住人才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申请单位与高新区签订的项目投资协议、个人身份证、劳动合同或聘书、社保流水、学历学位、职称或技能等级证书等)报高新区管委产业事业部或项目引进(主管)部门。入住人才发生变化的,用人单位须提交相关说明及新入住人才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要求同上)。
2.资格预审
高新区管委产业事业部或项目引进(主管)部门根据协议约定,对申请单位是否正常入驻办公、续租人员是否为申请单位正式员工情况等进行严格审核把关,《青岛高新区租赁型人才公寓续租申请表》经管委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后,报送至人力资源服务大厅人才公寓服务专窗(创业大厦B座1901室,服务电话68686082)。上述申请材料经专窗汇总及复核无误后,报送高新区人才公寓领导小组研究。
3.房源分配
经研究同意分配的用人单位接到通知后,携带加盖单位公章的《人才公寓入住承诺书》以及入住人员的证明材料原件(身份证、劳动合同或聘书、社保流水、学历学位、职称或技能等级证书等)和其他需加盖公章的材料复印件,经人才公寓服务专窗现场审核通过后,领取《人才公寓分配通知单》。
4.签订合同
用人单位应于领取《人才公寓分配通知单》15日内到相应小区物业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并缴纳押金,逾期则不予办理,需重新提报申请。若连续两次未在规定时间内领取分配通知单或办理合同签订手续,将取消用人单位本年度人才公寓申请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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