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哪些人可以享受青岛住房租赁补贴保障?有什么要求?青岛本地宝为大家整理了相关信息,一起来看看吧!
依据 青岛关于推进城镇住房保障家庭租赁补贴工作的实施意见 (意见自2020年5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4月30日):
按照梯度保障、稳步推进、动态调整的原则,青岛将符合条件的城镇中等偏下及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纳入住房租赁补贴保障范围。
西海岸新区,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崂山区、城阳区(以下称市区)范围内户籍家庭、稳定就业外来务工人员的住房、收入、财产、稳定就业年限等准入条件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会同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等部门研究确定报市政府批准后公布。准入标准原则上每三年调整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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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崂山区、城阳区、西海岸新区(以下简称市区)范围环卫行业外来务工人员申请住房租赁补贴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环卫企业中具体从事垃圾收集清运、公厕维护、垃圾处理等工作的一线作业人员;
2.在我市租赁房屋并办理居住登记;
3.已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劳动(聘用)合同;
4.月收入不超过3388元;
5.由用人单位在我市缴纳社会保险或商业保险;
6.在本市市区范围内无住房(申请人及其配偶、未婚子女5年内没有商品房交易记录)。
在市区范围内正在享受公共租赁住房实物保障或已享受用人单位提供周转宿舍、住房补贴的,不列入住房租赁补贴保障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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