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出国出境定居提取公积金可以在网上办理了,青岛本地宝为大家带来办理的入口和操作的步骤,希望对大家提取有帮助!
网厅出境定居提取预申请操作说明
1.业务办理条件:
A:与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签订了《青岛住房公积金网上营业厅个人客户服务协议》
B:已办理青岛市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或提取结算银行I类借记卡。账户已绑定借记卡,且联名卡或借记卡状态为正常
C:职工出境定居的或在青就业获得在中国永久居留资格的外国人、港澳台同胞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聘用)关系,且个人账户已封存,可以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同时注销其住房公积金账户;
注:(1)(业务预申请支持24小时上传,中心业务审核时间为工作日、双休日9:00——16:30)
(2)此业务生成后,提取金额会直接存入您提取登记时选择的结算帐户中。
2.操作说明:
(1)提取申请人登录个人专业版(电脑版)【青岛住房公积金网上营业厅】,点击业务预申请——出国境定居,会弹出具体事项选择对话框,在对话框中选择具体的事项,点击【下一步】
点【材料说明】可以查看业务申请所需的材料信息:
点【下一步】后会打开提取承诺书,点【我已阅知并承诺】后继续:
点击阅知并承诺,弹出短信验证:
获取验证码,点击下一步,进入业务申请材料维护,录入信息,点击保存、提交:
保存业务未提交,审批状态为“未提交”,可操作功能为查看、修改、提交、删除
提示交易成功,系统弹出提示信息,审批状态变更为“待处理”,可操作项为查看、修改、删除,申请单据进入分配列表,分配平台间隔5分钟分配一次
预申请业务提交成功,自动签订短信定制功能
(2)审核通过的,审批状态变更为“审核通过”,网厅及短信认证手机会接收到审批意见,提取金额及时打入申请人结算账户;
审核不通过的,审批状态变更为“审核不通过”,显示审批意见,可操作查看、修改、提交、作废。
点击作废,交易成功后网厅不再显示作废单据,核心查询审批状态为作废
点击修改,进行细项材料修改,页面显示审核意见
材料修改提交后,审批状态变更为补充提交待分配,重新分配审批柜员继续受理,申请时间变更为最后一次提交时间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青岛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公积金提取】可获青岛公积金提取指南|条件||入口、各类提取分类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