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2021年3月2日,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关于实施青年人才在青创新创业一次性安家费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其中,青岛安家费和人才房是否可以同时享受请看正文。
青岛安家费和人才房可以同时享受吗?
答:不能同时享受。
申请人已享受本市引进优秀高层次人才购房安家补贴、博士后安家补贴的,不再享受安家费;
申请人已享受安家费的,申请上述补贴时,按就高原则予以扣减;
申请人已享受过在青就业研究生住房补贴或高校毕业生住房补贴的人员,符合安家费申领条件的,可申请安家费,已申领的住房补贴在安家费中予以扣减;
申请人及配偶已购买青岛市产权型人才住房、保障性住房(限价商品房、经济适用住房)的,不再享受安家费;
申请人及配偶已分配租赁型人才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的,应退出后方可申请安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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