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政策
2014年起,公租房与廉租房已经并轨,两类保障房合并统一为公租房,现公租房相关办事流程即为原廉租房申请、补贴等办事。
办理条件
注意:2014年起,公租房与廉租房已经并轨,两类保障房申请合并统一为公租房,廉租房相关申请补贴办理等政策即为现公租房相关程序,以下为您公租房的相关信息。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家庭或年满35周岁单身人员,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市区常住户口,其中至少一人达到5年以上;
(2)人均月收入不超过上年度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目前2016标准:根据青岛市统计局2013年公布的我市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月平均额为2936元,即不超过2936元);
(3)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超过13平方米;
(4)家庭财产不超过家庭年收入标准上限的6倍。
备注:
家庭是以夫妻和单身子女组成的家庭核定,包括离异(或丧偶)带子女家庭;单身人员指未婚及离婚或丧偶不带子女的人员。
办理材料
1.本人手写申请书(用黑色水性笔书写,签名按手印);
2.申请人+共同申请人(除申请人之外的家庭成员或合租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两面);
3.申请人+共同申请人的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4.婚姻证明:
5.收入证明(所有成员均须出具,证明要求原件):
6.房产证明:
7.有以下情况者,需出具以下证明:
(1)如户口与房产证地址不一,需出具同一地址证明;
(2)本市户口迁入满一年,需提供迁出地相关房产证明及房主户口首页+本人页,原件及复印件;
备注:以上证明材料全部用A4纸复印。
办理流程
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理时限:30个工作日
办理费用:不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