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4月7日,青岛市教育局出台了《青岛市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具体政策解读请看正文。
4月7日,青岛市教育局出台了《青岛市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人群范围:
随迁子女,是指在青岛市城镇各类用人单位务工且在务工地没有正式户籍的人员子女。
入学条件:
(一)父母一方持有青岛市公安部门核发的居住证,并在务工地有稳定的住所(有自有住所或至申请入学当年8月31日止办理正式租住手续的住所满一年);
(二)父母一方与青岛市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并在青岛市务工一年以上(至申请入学当年8月31日止);
(三)符合青岛市规定的入学年龄。
入学过程:
随迁子女入学实行免试就近入学,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以居住地教育行政部门为主、以公办学校为主安排入学,实行混合编班,与本地学生统一管理。
办理平台:
义务教育招生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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