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港澳通行证俗称双程证,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签发给中国内地居民因私往来香港或澳门地区旅游、探亲、从事商务、培训、就业、留学等非公务活动的旅行证件。
办理流程:
1、申请人到受理窗口咨询、领取并填写《内地居民往来港澳地区申请表》,工作人员一次性告知许可条件、需提交的材料。
2、数码照相:根据证件制作的要求,由申请人本人到受理机关或者公安局指定的数码照相点拍照。
3、到受理窗口取号排队。
4、申请人到受理窗口交验材料并领取《回执单》。(可以选择邮政快递)
5、申请人到办理窗口凭《回执单》打印缴费收据。
6、申请人凭缴费收据到银行缴费。
7、申请人凭银行收费单据和《回执单》到受理窗口领证
办理时限:
一般情况下,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在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签发往来港澳通行证及签注。对再次签注的,在7个工作日内办结。符合加急条件的申请,提交相应加急证明材料,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将加急办理,在5个工作日内办结。对需要调查核实的申请,核查所需时间不计算在工作时限内。
办理费用:
往来港澳通行证:证件费100元/本;
签注:一次20元/件,二次40元/件,多次有效签注100元。
办理地点:
青岛市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
地址:青岛市宁夏路272号甲
邮编266071
咨询电话:0532-66573250
传真电话:0532-66573176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7:00周六上午9:00-11:30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青岛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港澳】可获取港澳通行证办理材料|网上预约指引|现场办理流程,查询进度,出入境大厅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