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青岛本地宝为大家带来异地公积金转入青岛网上办理的条件和操作指引,详情请阅读下文!
▌办理条件
异地缴存职工将账户余额转移到我市时,须在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设立住房公积金账户并稳定缴存半年以上。
▌办理入口
青岛住房公积金网【点击进入】
▌操作指引
第一步:登录个人专业版网上营业厅,点击左侧菜单“异地转入申请”,打开业务办理界面,点击“登记”输入相关信息,登记成功后联系函将通过全国异地转移接续平台发送至异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第二步:于8个工作日内登录个人专业版网上营业厅查询业务进展情况,联系函状态显示“业务办理完毕”或“协商后业务办理完毕”表示异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已将资金转入我中心,并已补缴至职工个人公积金账户。联系函状态显示“对方已驳回”或“对方中心驳回后业务办理完毕”表示异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驳回职工转移申请,具体原因可查看“反馈信息”。
注:联系函状态为“复核通过”的,存在登记信息有误等情况,可选中联系函点击“申请撤销”,撤回联系函,重新登记发送联系函。联系函状态为“对方中心已驳回”的,存在登记信息有误等情况,可联系管理处办结后,重新登记发送联系函。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青岛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公积金转移】可获青岛公积金转移入口、同城|异地|转出等转移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