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8月9日,青岛高新区发布高新区2023年义务教育转学公告,根据高新区学校办学规模和师资状况,以及转学登记和审核情况,详见正文。
青岛高新区2023年义务教育转学公告发布【官方原文】
根据高新区学校办学规模和师资状况,以及转学登记和审核情况,现将转学事宜公告如下。
一、接收学校及学位情况
(一)小学接收学校
1.小学二年级。青岛高新区第三实验小学可提供学位45个,青岛高新区实验小学新业路校区可提供学位40个。
2.小学三年级。青岛高新区华东路小学可提供学位135个,青岛高新区实验小学新业路校区可提供学位4个。
3.小学四年级。青岛高新区华东路小学可提供学位135个,青岛高新区实验小学新业路校区可提供学位20个。
4.小学五年级。青岛高新区华东路小学可提供学位135个,青岛高新区实验小学新业路校区可提供学位8个。
5.小学六年级。青岛高新区华东路小学可提供学位45个,青岛高新区实验小学新业路校区可提供学位30个。
(二)初中接收学校
1.初中八年级。青岛高新区第一实验初级中学可提供学位29个。
2.初中九年级。青岛高新区第一实验初级中学可提供学位14个。
二、填报志愿及安置办法
(一)填报志愿
家长于8月10日0点至8月11日24点期间,使用转学登记时所用的手机,登录“爱山东”APP进入转学平台填报志愿,并点击【提交报名】按钮完成报名。具体操作流程见《转学填报志愿操作指南》。
小学转学设置1个志愿,同时需要选择“是否服从调剂”选项。初中转学设置1个志愿,无调剂选项。
(二)安置办法
转学安置按照“两证齐全”、集体户、随迁子女的批次顺序和志愿依次接收。各批次申请转学学生数未超出学校可提供学位数时,不再启用积分,全部接收;超出时,按积分从高到低依次接收至满额为止(积分相同时,“两证齐全”和集体户学生按落户日期先后排序,随迁子女按缴纳社会保险日期先后排序),未被接收的学生统筹调剂到另一所学校或继续在原学校就读,不服从调剂的,不再进行安置。
安置结束后,接收学校将电话通知学生家长领取《转学通知书》,请确保转学登记时预留的电话畅通。
三、相关说明
(一)青岛高新区华东路小学2023年暂在大学科技园办学,新校建成后迁入新校区。
(二)学生学籍转入工作由接收学校办理,所有申请转学的学生均需在全国学籍系统中注册有全国学籍号,且学籍信息无异常,可以在学籍管理系统正常办理转学业务。
(三)高新区公办学校不接收学籍处于“休学”状态的学生,不接收外籍学生转学,高新区公办学校之间不准转学。不符合转学条件或转学政策的,接收学校将不予接收且不予办理学籍转入手续。
(四)已被接收的学生,应按照学校要求的时间报到,开学后两周内未报到且未向学校请假的,视为自动放弃转学。
青岛高新区教育发展中心转学咨询电话:66966567。
青岛高新区党群工作部
青岛高新区教育发展中心
2023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