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青岛本地宝户口专题为您带来青岛户口政策,青岛户口迁入、迁移、变更办理等信息,希望对您的户口办理方面的疑惑有所解答。详情请阅读下文:
1、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人才引进申请表》;
3、符合引进落户条件所对应的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证书原件、复印件。
高校毕业生(含毕业学年在校大学生)还应提供学信网学籍/学历验证报告。
派遣期内毕业生应提供报到证原件、复印件(若报到证已派遣单位的需出具原单位《解约证明》原件、复印件)。
留学归国人员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复印件。其他证书档案材料不全的,应提交原发证机关或具备资质机构出具的证明材料;
4、劳动(聘用)合同或其他有效用人证明原件、复印件;(已就业的提供)
5、申请落市或区人才集体户的,应提供无房证明,其中,落区人才集体户的,还应提供租赁合同或其他居住证明。
7.其他所需材料。
备注:
(1)其他所需材料一般是下列情况所需材料:
a.在本人固定住所处落户的需提供《房地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及复印件或《承租房屋证明》;
b.在本市直系亲属处落户的需提供居民户口簿、与户主或户内成员间的直系亲属关系证明及同意落户声明;
c.在集体户落户的需提供集体户主管单位同意落户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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