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要申请办理代开普通发票需要哪些材料?办理流程又是怎么样的?青岛本地宝小编为您带来相关信息,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办理条件
税务机关依据纳税人申请,代为开具普通发票。
办理材料
(1)《代开发票申请表》。
(2)税务登记证件;按规定不需要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
(3)经办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书面证明,如业务合同、协议或者税务机关认可的其他资料原件及复印件。
办理流程
(1)办税服务厅接收资料,核对资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填写内容是否完整,符合的即时办结;不符合的当场一次性提示应补正资料或不予受理原因。
(2)按规定需征收税款的,先征收税款后开具发票。涉及差额征收和减免税款的, 按照申报纳税规范和优惠办理规范有关事项要求办理。
办理地点
市南区办税服务厅地址电话
1、香港中路办税办税服务厅
地址: 香港中路17号青岛市行政审批服务大厅一楼
电话:0532-82612366
2、闽江路办税服务厅
地址:青岛市市南区闽江路88号
电话:0532-82612366
3、福州南路办税服务厅
地址:青岛市市南区福州南路52号
电话:0532-82612366
市北区办税服务厅地址电话
1、山东路北办税服务厅
地址:青岛市市北区山东路179号
电话:0532-83659301
2、山东路南办税服务厅
地址:青岛市市北区山东路177号
电话:0532-83659301
3、山东路第二办公区办税服务厅
地址:青岛市市北区山东路199号
电话:0532-83659301
4、南京路办税服务厅
地址:青岛市市北区南京路236号(青岛市不动产交易中心市北一中心内)
电话:0532-85861202
5、重庆南路办税服务厅
地址:青岛市市北区重庆南路120号(青岛市不动产交易中心市北二中心内)
电话:0532-856136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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