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条件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1999年4月3日国务院令第262号发布 根据2002年3月24日《国务院关于修改<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决定》和2019年3月24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订)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其中,(二)离休、退休的。
办理材料
办理流程
办理流程
(一)柜台办理流程
1、受理申请: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职工本人或委托他人持相关证明材料到公积金中心任一管理处申请办理。
2、审核:经审核符合提取条件的,公积金中心将提取金额划转至提取申请人与公积金中心约定的提取结算账户。 审批标准:对符合提取条件的公积金中心当即办结,对申请人提供的相关资料需要调查核实的,公积金中心自受理申请之日起 3 个工作日内做出准予或者不准予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3、办理结果:符合条件的,准予提取,提取资金转入职工提取结算账户中;不符合条件的,一次性告知。
(二)网上办理流程
1、在线刷脸开通住房公积金网上营业厅(个人专业版):通过“青岛住房公积金网个人网上营业厅”模块,输入职工身份证号码、姓名、职工编号、认证手机号等信息,支付宝刷脸认证在线开通住房公积金网上营业厅(个人专业版)。
2、登陆住房公积金网上营业厅个人专业版、微信公众号及手机APP办理: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男满60岁,女满55岁)且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已封存的或已在本市社保机构办理离退休登记且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已封存的,可以通过住房公积金网上营业厅个人专业版、微信公众号或手机APP自助办理提取。
操作流程:青岛市离退休职工公积金提取网上办理操作流程(附入口)
3、符合条件的,准予提取,提取资金转入职工提取结算账户中;不符合条件的,一次性告知。
审批标准:共享政务信息验证
说明:按照山东省大数据局、青岛市大数据关于省统一身份认证平台的工作要求,省统一身份认证接入网厅后,已开通住房公积金网上营业厅(个人专业版)的个人用户,经山东省人民政务网、山东政务服务网身份认证后,从政务服务模块可直接进入住房公积金网上营业厅(个人专业版),无须二次登陆。
办理时限
办理时限:3个工作日。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办理地点
市南管理处
地址:青岛市民中心(市南区福州南路17、27号)二楼南侧大厅
管理处电话:0532-66200788
市北管理处
地址:市北区敦化路328号诺德广场A座5楼(敦化路与连云港路路口)
管理处电话:0532-66753023
李沧管理处
地址: 李沧区京口路47号百通大厦7-8楼, 利客来购物中心对面
管理处电话:0532-68698369
崂山管理处
地址:管理处崂山管理处于2012年8月6日搬迁至海尔路182-8号半岛大厦5楼办公(具体位于:海尔路与银川东路交叉口东北角,海尔路人才市场南侧)
管理处电话:0532-88893091;0532-88898286
城阳管理处
地址:城阳区正阳路205号B座6楼 (办公楼东面城阳区政府、西边城阳区公安局、下边是工商银行和沃尔玛超市) 管理处电话:0532-87866195
黄岛管理处第一营业大厅(原开发区管理处)
地址:经济开发区长江东路313号世纪悦海大厦
管理处电话:0532-86894176
黄岛管理处第二营业大厅(原黄岛管理处)
地址:黄岛区珠海东路163号光大商务中心3楼 座落于:原胶南市一期经济适用房西侧,胶南经济开发孙家滩村东侧。乘公交2路、8路、101路到光大商务中心下车即到
管理处电话:0532-85173281
即墨管理处
地址: 即墨市蓝鳌路788号德馨大厦三楼
管理处电话:0532-88577079
胶州管理处
地址: 胶州管理处于2013年6月24日起搬至澳门路333号天泰金融广场4号楼10楼(新城区利群对面)办公
管理处电话:0532-82232927
莱西管理处
地址:莱西市长岛路156号交通银行3楼
管理处电话:0532-81876650
平度管理处
地址: 平度市红旗路23号鼎峰大厦6楼 乘1路公交车可直接到达(楼前有站牌),位于现河东岸路北,平度农行和天柱山度假村旧址之间
管理处电话:0532-88338377 0532-88338399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青岛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公积金提取】可获青岛公积金提取指南|条件||入口、各类提取分类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