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外地生源毕业生落户青岛有什么条件?办理时要准备什么材料?办理要多久?青岛本地宝通通为大家整理好了,赶紧来看看吧~
办理条件
在本市落实就业单位,经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办理派遣接收手续的,派遣期内普通高校统招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习毕业生
所需材料
1、毕业证;
2、就业报到证;
3、户口迁移证或集体户口登记卡(如何获取,详见:青岛人才引进落户办理指南)或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4、合法固定住所证明或单位接收落户证明、人才集体户接收落户证明;
5、落户集体户的,须提供在青无合法固定住所证明;
6、办理落户人员1张个人近期1寸彩色白底正面标准照片。
办理时限
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和要求的,当场办理;
对户口申报事项进行审查时,发现需要进一步核实确认相关信息的,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办结。
办理地点
落户地公安派出所
落户人员户口未迁移至就读院校的,需先到各区公安分局办理《准予迁入证明》手续
办理依据
《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青政发[2018]13)
注意事项
①以上所涉及的凭证及证明,非法定证件应提交原件存档;法定证件,核验原件后留存复印件归档。证明材料为外文的,应同时提交具有外文翻译资质机构出具的中文译本,所有证件均需提供原件、复印件。
②合法固定住所证明:包括不动产权证书(含房屋所有权证、房地产权证)、直管或自管公有住房(不含公共租赁住房)承租使用证明;
③本市生源毕业生在本市就业的,应到家庭户所在地落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