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2021年11月26日,青岛市崂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青岛市崂山区2021年产权型人才住房项目配售公告》,人才住房分配综合评分表详见正文。
青岛市人才住房分配综合评分表
一级 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得分 | 备注 |
人才类别指标 | 专技类人才 | 正高职称 | 90 | 申请人同时符合多种条件的,按最高分项评分,不累计计算。 |
副高职称 | 72 | |||
中级职称 | 60 | |||
学历类人才 | 博士/毕业学年在校博士生 | 67 | ||
硕士/毕业学年在校硕士 | 57 | |||
全日制本科/毕业学年在校全日制本科 | 50 | |||
全日制专科/毕业学年全日制专科 | 45 | |||
技能类人才 | 高级技师 | 64 | ||
技师 | 53 | |||
高级工 | 48 | |||
高级管理人才(以纳税额为准) | 近三年个人所得税(仅含单位计缴工资、薪金所得和劳务报酬所得项目)年度平均纳税总额12万元及以上人员 | 70 | ||
近三年个人所得税(仅含单位计缴工资、薪金所得和劳务报酬所得项目)年度平均纳税总额8万元-12万元人员 | 64 | |||
近三年个人所得税(仅含单位计缴工资、薪金所得和劳务报酬所得项目)年度平均纳税总额4万元-8万元人员 | 60 | |||
创业类人才 | 作为第一大股东或法人代表所创办企业一次性投资额在300万元人民币以上,并年缴纳税额在30万元以上或企业聘用本市员工30人以上人员 | 72 | ||
作为第一大股东或法人代表所创办企业一次性投资额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并年缴纳税额在10万元以上或企业聘用本市员工10人以上人员 | 60 | |||
人才 辅助性 指标 | 社保缴纳时长 | 在青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时长,每月0.1分 | 最高 10分 | |
人才加分指标 | 配偶情况 | 配偶在青工作的按照配偶的人才类别指标得分×5.55%计算 | 最高不超过5分 | |
户籍情况 | 已在青岛市落户的 | 5 | ||
高层次人才加分 | 《青岛市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中规定的A类人才 | 80 | 多项不累计 | |
《青岛市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中规定的B类人才 | 60 | |||
《青岛市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中规定的C类人才 | 40 | |||
《青岛市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中规定的D类人才 | 20 | |||
青岛市名师名校长、青岛市高层次卫生人才、青岛市文化领军人才、青岛市高层次金融人才、公共事业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青岛市首席技师”称号获得者 | 10 | |||
其他加分 | 纳入青岛“未来之星”工程中高端人才培养计划和“新锐”人才托举计划的人才 | 10 | ||
纳入青岛“未来之星”工程中“金种子”人才储备计划的人才 | 5 | |||
持有博士后证书的人才 | 5 | |||
青岛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医护人员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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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排序
自2021年12月20日开始至2022年1月10日,通过青岛市人才住房信息管理系统根据青岛市人才住房分配综合评分表(见附件1)对申请人进行预先评分排序。相关部门根据各自职能,按照产权型人才住房数量1:2的比例在规定时间内进行人才资格审核确认。完成对申请人户籍、婚姻、人才资格、合同签订、社保缴纳、纳税以及住房补贴享受等情况的审核,并根据审核结果更新排序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