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2021年11月26日,青岛市崂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青岛市崂山区2021年产权型人才住房项目配售公告》,毕业学年在校大学生申请条件详见正文。
已在青岛市落户并与崂山区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毕业学年在校大学生。毕业学年在校大学生申请人才住房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属于国内普通高校统招全日制专科、本科学历层次毕业学年在校大学生,研究生学历层次毕业学年在校大学生,或在国(境)外高等院校留学的专科及以上学历层次毕业学年在校大学生;
2.具有青岛市户籍;
3.已与崂山区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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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售对象
此次公开配售房源面向崂山区内的企事业单位(含驻地中央、省属单位)、行政机关以及驻区医院和学校引进的各类人才。
用人单位区划一般按照单位注册地进行划分,企业工商注册地与纳税地不一致的,以企业所得税纳税地为准。中央、省驻青单位以及医院、学校有多个地址的,以各自实际办公地为准。驻地总部经济主体机构有分支机构的,以各自实际办公地为准。青岛市人力资源机构派遣制员工在崂山区用人单位实际工作的,随用工单位进行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