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老年人电子优待证》与此前下发的《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优化老年人优待政策的通知》里明确的其他实体证件具有同等效力,均可享受我省老年人各项优待政策,各市互认、全省通用。
█优待内容
免费乘坐城市公共交通工具;
半价乘坐政府投资建设的国有景区内的观光车、缆车等代步工具;
优先就诊、化验、检查、交费、取药,需要住院的,优先安排住院;省外老年人来鲁旅行期间突发疾病的,医疗机构提供急诊“绿色通道”;
政府兴办或支持的公园、景点免购门票;社会力量兴办的公园、景点,七十周岁以上免购门票,不满七十周岁半价购买门票;
免费进入公共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科技馆、美术馆、展览馆、纪念馆等场所;
按照时段免费或半价进入政府兴办或支持的公共体育健身场所健身。
█使用说明
1.为方便使用,可将电子老年优待证添加到“我的证件”,方便后续使用时快速打开。本操作只需在首次使用时操作一次,具体操作说明如下:打开“爱山东”APP——点“我的”——点“我的证件”——点“全部证件”,进入电子证照模块,点击“添加订阅”,在“卫健委”类型下找到“山东省老年人电子优待证”,点击“订阅”按钮,即可完成证件订阅,如图4所示。
图4 订阅电子证照
2.亮证使用:订阅电子证件成功后,点击“山东省老年人电子优待证”即可亮证使用,如图5所示。
图5 亮证使用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青岛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老年优待证】可获隧道老年人电子优待证办理入口|方法、使用说明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