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在青岛市注册登记3年内的小微企业吸纳退役军人就业可以申请奖励,满足条件的可以到注册地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填写《创业带动退役军人就业奖励申请表》,提供申报材料申报,具体材料详见正文!
❶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退役军人证(原件查验,复印件留存);
❷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登记注册证明、出资证明材料(原件查验,复印件留存);
❸吸纳就业退役军人劳动合同、社会保险费缴纳记录、工资支付凭证、退役军人证(原件查验,复印件留存);
❹企业招用退役军人花名册;
❺企业在银行开设的基本账户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❻其他材料。
点击下载附件1.创业带动退役军人就业奖励申请表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青岛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退役军人就业】可获取小微企业吸纳退役军人就业奖励标准,申请条件、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