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2021年6月16日,青岛市妇幼保健中心发文,对青岛市孕产妇保健管理做了部分安排,详见正文。
孕产妇保健管理告知书
▶怀孕13周内,请务必到居住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乡镇卫生院免费建立《母子健康手册》并了解相关惠民政策;
▶如果您在医院已经建立《母子健康手册》,请务必尽快与社区中心联系并建档;
▶建档后整个孕期及产褥期将会有社区相关人员对您定期随访直到产后42天,产后进行入户访视,查看您和宝宝的健康情况,如果发现有高危因素,将会相应增加随访次数;
▶对于既往有内外科合并症的孕妇,一定要及时到医院进行妊娠风险筛查与评估,并进一步检查,明确身体状况是否属于高危并遵医嘱进行孕产期保健,接受高危妊娠的随访管理;
▶对您定期随访的机构包括接诊医院、户籍或居住地妇幼保健机构以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者乡镇卫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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