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2021年6月16日,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文《关于实施互联网平台灵活就业商业综合保险补贴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对青岛市互联网平台灵活就业商业综合保险补贴做了相关规定,具体申领相关信息请看正文。
一、补贴范围
在青岛行政区域内从事网络直播、网络零售、移动出行、物流配送、短视频分享、互联网医疗、线上教育培训等7个行业的互联网平台用人单位,以及依托上述互联网平台从业的灵活就业人员(不含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办理正规就业登记并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的正规就业人员),纳入互联网平台灵活就业商业综合保险补贴范围。
二、补贴条件
互联网平台用人单位申领补贴的,须在青岛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并通过定点商业保险承办公司为已办理灵活就业登记人员购买互联网平台灵活就业商业综合保险。灵活就业人员申领补贴的,须在我市办理灵活就业登记,并通过定点商业保险承办公司购买互联网平台灵活就业商业综合保险。
三、补贴标准
符合补贴条件的互联网平台用人单位或灵活就业人员,按照每人每年100元的标准给予补贴。同一灵活就业人员一个自然年度内只补贴一次。
四、申领流程
互联网平台灵活就业商业综合保险补贴实行即时申报、按季度拨付,每季度第一个月拨付上季度补贴资金。符合补贴条件的互联网平台用人单位或灵活就业人员,按照以下流程进行申领。
(一)用人单位申领
1.申报。符合条件的互联网平台用人单位登陆青岛市灵活就业服务平台或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通过“灵活就业商业综合保险补贴”模块录入相关信息,并对提报信息的真实性进行承诺。
2.审核。市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通过山东省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信息系统、保险公司参保信息系统进行数据比对,对申报信息予以审核确认。
3.公示。对符合条件的,在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
4.资金拨付。公示无异议的,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将资金拨付至用人单位银行账户。
(二)灵活就业人员申领
1.申报。符合条件的灵活就业人员登陆青岛市灵活就业服务平台或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通过“灵活就业商业综合保险补贴”模块录入相关信息,上传与互联网平台用人单位签订的用工协议或服务协议等材料,并对提报信息的真实性进行承诺。
2.审核。市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通过山东省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信息系统、保险公司参保信息系统进行数据比对,对申报信息予以审核确认。
3.公示。对符合条件的,在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
4.资金拨付。公示无异议的,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将资金拨付至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账户。
五、网上申请入口
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点此进入
六、购买方式
互联网平台灵活就业商业综合保险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按照政府采购有关规定,招标确定商业保险公司作为全市互联网平台灵活就业商业综合保险的定点承保机构。通知施行以后,互联网平台用人单位或灵活就业人员可从定点商业保险承办公司自行选择购买。
七、保险项目
保险期间内,灵活就业人员因意外事故(含交通事故)导致身故、伤残,以及因意外伤害所发生的身故补助金、伤残补助金、医疗费用、住院补贴,商业保险承办公司依据保险条款责任约定进行赔付。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青岛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互联网补贴】可获青岛互联网平台灵活就业商业综合保险补贴办理入口、补贴标准|范围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