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为加强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保护生态自然,青岛市城市管理局出台了《青岛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此管理办法的实施时间请看正文。
为了加强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减少环境污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结合青岛市实际,制定《青岛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
实施时间
《青岛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2020年1月6日正式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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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垃圾分为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湿垃圾)、其他垃圾(干垃圾):
(一)可回收物是指适宜循环利用的废弃物;
(二)有害垃圾是指生活垃圾中对人体健康、自然环境造成直接或者潜在危害的废弃物;
(三)厨余垃圾(湿垃圾)是指从事餐饮经营活动的单位和集体食堂产生的餐饮废弃物、家庭厨余垃圾以及农贸市场农副产品废弃物等易腐垃圾;
(四)其他垃圾(干垃圾)是指除上述类别之外的生活垃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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