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为全面推进我市老旧小区改造建设工作,促进改造建设工作系统化、规范化,根据国家、省有关要求和我市工作实际,认真总结实践经验,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组织编制了《青岛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技术导则(试行)》。
青岛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技术导则(试行):点此下载
部分内容
基础类改造
5.1拆违拆临
5.1.1对老旧小区内违法、违章建设,包含地上、地下及楼宇附着物(如窗改门、屋顶违建、违法广告牌等)进行拆除清理,恢复小区空间;对破坏或占用绿化、道路等公共用地的设施进行清理。
5.1.2逾期使用的临时建筑物(构筑物)应进行拆除。
5.1.3保持楼宇间和楼道内整洁,清除乱堆杂物、乱搭乱建和违规小广告等。
5.2安防设施
5.2.1结合“平安青岛”建设,完善老旧小区物防、技防等安防设施,提升居民居住安全感。
5.2.2老旧小区原有监控系统应能正常使用,不能正常使用的应统一进行检修更换。老旧小区主要出入口、重要通道、公共休闲设施、车辆集中停放区域应设置监控系统,实现无死角监控,其他人员密集区宜设置监控系统,监控视频保存期限不宜少于30天。监控系统应成像清晰,系统设置方式不得侵犯居民隐私。具备条件的应接入警务数据系统。
5.2.3单元楼道入口宜设置门禁系统,老旧小区主要出入口宜设置大门、安装车辆道闸等出入管理系统。老旧小区可结合改造增设门卫值班室。
5.2.4对现有功能完好的单元门进行清洁除污,单元门破损严重的,宜予以检修更换。单元出入口没有单元门的,宜统一设置。
5.2.5屋面防雷接地设施有锈蚀、破损等不满足国家相关技术标准要求时,应进行修复。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青岛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老旧改造】可获青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管理办法|条件|内容|范围|物业补贴、各区市2022改造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