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2025年1月7日(星期二),“市北区义务教育转学服务平台”上线开放。符合转入市北区公办学校条件的学生家长可通过手机登陆服务平台提交转学申请。
转学条件及所需材料
在全国学籍系统中注册、具有全国学籍号且目前在校正常就读的非起始年级和毕业年级学生:
一、目前在青岛市市内三区就读的学生
(一)转学条件
学生户口需迁移至市北区房产,该房产地址距离现就读学校超过四公里,可提出转学申请。
(二)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1.学生所在家庭的户口簿;
2.学生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包括法定监护人)在市北辖区内100%产权,房产用途为住宅的房屋产权证;
3.特殊情况还需提供能证明户主与产权人关系的相关证明(如户主与产权人不在同一户籍内)。
二、目前在青岛市市内三区以外就读的学生
(一)市北区户籍学生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学生所在家庭的户口簿;
2.学生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包括法定监护人)在市北辖区内100%产权,房产用途为住宅的房屋产权证;
3.特殊情况还需提供能证明户主与产权人关系的相关证明(如户主与产权人不在同一户籍内)。
(二)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并提供证明材料
1.学生所在家庭的户口簿、出生医学证明;
2.学生父母至少一方的青岛市公安局市北分局核发、在有效期内的居住证(父母一人户籍为青岛市范围内的可用身份证代替居住证);
3.学生父母至少一方在市北区有稳定的住所,提供以下两类证明之一:
A.房屋产权证:学生父母双方100%产权且用途为住宅;
B.《青岛市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租赁用途为住宅,登记日(备案日期)至2024年12月31日满半年且在有效期内;可登录“青岛市住房租赁市场公共服务系统”办理。
4.学生父母至少一方在市北区务工满半年,提供以下两类证明之一:
A.社保证明:与市北区用人单位签订正规劳动合同,由该单位在市北区连续缴纳社保且至2024年12月31日满半年;可自行在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下载打印。
B.营业执照:由市北区行政审批服务局核发,注册日期至2024年12月31日满半年,且正常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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