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结合市属事业单位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2025年度青岛市市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22名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结合市属事业单位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2025年度青岛市市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22名
应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4年2月以后出生);
(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四)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五)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六)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台湾居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可应聘面向残疾人的专项招聘岗位。
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毕业时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含技师)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的高级技校、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可分别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专科、大学本科的岗位。
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工作年限计算截至2025年2月。
普通高校2025年应届毕业生的学历、学位证书应在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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