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青岛退休人员公积金如何提取?青岛退休公积金提取需要哪些材料?青岛退休公积金提取是否一定要本人申请?青岛退休公积金提取额度是如何规定的?本文为您详细解答。
一、提取条件
离休、退休的;
二、提取材料
(一)《青岛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审批表》;
(二)提取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离休、退休的,应提供离(退)休证原件或经区(市)级以上劳动、人事部门审批的离(退)休审批表原件,无法提供上述证明材料的应提供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身份证明或者提供已享受养老保险退休待遇的证明。
三、提取额度
账户本息合计
四、申请办理人
职工本人
五、办理流程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应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单位应当进行初审。 符合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的,单位经办人应代职工统一办理提取手续:持职工身份证明复印件、相关提取证明材料及青岛市住房公积金提取凭证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申请。单位经办人在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时,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明原件。
六、办理时限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单位经办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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