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本地宝 > 办事指南 > 青岛公积金 > 青岛公积金贷款 > 青岛公积金贷款指南
青岛公积金贷款指南
2016-11-23 16:50【我要纠错】

【导语】:青岛公积金贷款对象有哪些?青岛公积金贷款利率是多少?青岛公积金贷款条件是什么?青岛本地宝小编为你带来青岛公积金贷款指南!

  一、贷款对象

  在本市范围内购买具有产权的自住住房,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按规定在本市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在职职工。

  二、贷款条件

  借款申请人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二)符合申请贷款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条件:

  借款申请人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满12个月(即满365天),申请贷款时账户是正常缴存状态,且在申请贷款的近12个月内,连续正常缴存12个月。

  (三)具有购房合同或协议及相关证明材料,且购房首付款比例符合规定要求;商品房有相当于购房全部价款(不含配套费、装修费等)30%以上的自筹资金,其中对符合规定面积标准的经济适用房为20%以上的自筹资金;二手房为40%以上的自筹资金(有房龄要求)

  (四)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良好,有按规定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五)同意办理公积金中心认可的贷款担保及相关手续;

  (六)借款申请人购买新建住房的,开发单位须同公积金中心签订贷款合作协议;借款申请人购买再交易住房(即二手房)的,再交易住房的售房人(即原住房产权人)不得为其配偶;

  (七) 借款申请人及配偶均无尚未还清的公积金贷款;二次申请公积金贷款,须首次公积金贷款结清满五年;三次及以上公积金贷款停止受理。

  (八)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贷款额度

  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由申请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缴存额、缴存比例、账户余额、购房金额、贷款年限及还贷能力等因素综合确定,实际可贷额度以管理处最终核定额度为准。主要依据以下条件:

  贷款额度不高于以下四项计算结果和规定的最低值,以1万元为起点,按5000元的整数倍确定(借款申请人及配偶均符合申请公积金贷款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标准,贷款额度可合并计算):

  (一)按还贷能力计算的贷款额度

  计算公式为:贷款额度=借款人月缴存额的工资基数×还贷能力系数×12×额度计算年限+配偶月缴存额的工资基数×还贷能力系数×12×额度计算年限

  1、公式中的“还贷能力系数”为30%;

  2、公式中的“额度计算年限”为借款申请人及其配偶申请贷款之日距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男65岁,女60岁),额度计算年限最长不超过30年。

  (二)按公积金账户正常缴存余额的倍数计算的贷款额度

  1、按照借款申请人及配偶申请贷款时公积金账户正常缴存余额的15倍计算,同时对账户余额设置5000元的起点数,账户余额低于5000元的,按5000元计算;

  对申请经济适用住房贷款的,按借款申请人及配偶申贷时公积金账户正常缴存余额的20倍计算,同时对账户余额设置1万元的起点数,账户余额低于1万元的,按1万元计算。

  2、借款申请人及配偶公积金账户正常缴存余额以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认定为准,非正常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不计入正常缴存余额。

  (三)按规定比例计算的贷款额度

  1、购买新建住房的,贷款额度不超过房屋总价款(不含配套费、装修费等)的70%(即首付款比例不低于房屋总价款的30%);对符合规定面积标准的经济适用房,贷款额度不超过房屋总价款的80%,(即首付款比例不低于房屋总价款的20%);二次公积金贷款额度不超过房屋总价款的40%(即首付款比例不低于房屋总价款的60%)。

  2、购买再交易住房(即二手房)的贷款最高额度不超过房屋总价款的60%{房龄在10年以内的,其首付款比例不低于房屋总价款的40%;10年(不含10年)以上房龄的,房龄增加以5年为一档,首付款比例相应提高10%};二次公积金贷款额度不超过房屋总价款的40%(即首付款比例不低于房屋总价款的 60%)。

  再交易住房的房屋总价款,应由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认可的房地产评估机构对抵押房产进行价值评估,并以评估价值、房屋交易价格相比的较低值确定。

房屋种类

房龄

首付款比例

最高限额(万元)

单方

双方

商品房


30%

(其中对于符合规定面积标准的经济适用房为≥20%

36

60

二手房

10年以内(含10年)

40%

21

35

1015年(含15年)

50%

1520年(含20年)

60%

2025年(含25年)

70%

2529年(含29年)

80%

 

  (四)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确定的最高贷款额度

  借款申请人及配偶均符合申请贷款缴存条件的,购买新建住房的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60万元、购买再交易住房的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35万元;借款申请人仅本人符合申请贷款缴存条件的,贷款额度不超过最高贷款额度的60%,即购买新建住房的公积金贷款额度最高为36万元、购买再交易住房的公积金贷款额度最高为21万元。

  四、贷款期限

  贷款期限以年为单位,根据借款申请人的贷款金额、还贷能力及其他相关条件并参照借款申请人的意愿由公积金中心综合确定,申请的贷款期限不得高于抵押房产剩余土地使用年限。

  (一)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最长为30年(二手房房龄加贷款年限不超过30年)。

  (二)贷款额度和贷款期限的匹配关系,参见下表:

房屋种类 

贷款额X(万元) 

贷款年限(年) 

备 注 

新建住房 

1≤X<3.5 

≤5年 

表中的贷款额为公积金贷款额 或组合贷款的合计贷款额(公积金贷款额+银行贷款额) 

3.5≤X<5.5 

≤10年 

5.5≤X<10.5 

≤15年 

10.5≤X<15.5 

≤20年 

15.5≤X<20.5 

≤25年 

20.5≤X≤60 

≤30年 

再交易住房 (二手房)

1≤X<3.5 

≤5年 

表中的贷款额为公积金贷款额或组合贷款的合计贷款额 (公积金贷款额+银行贷款额) 

二手房房龄与贷款申请年限之和不长于30年 

(申请组合贷款的,还须符合银行的二手房审贷标准) 

  注:组合贷款的商业性住房贷款期限应与公积金贷款期限保持一致

  五、贷款利率

  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法定利率执行,如遇法定利率调整,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调整。

另外如果您还想知道其它办事指南,例如公积金提取贷款、缴存也可以后台留言给小编。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青岛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公积金贷款】可获青岛公积金贷款申办入口|条件|材料|额度|年限|流程、收入证明等!

  

手机访问 青岛本地宝首页

  • 青岛市优化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为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稳市场促消费作用,支持职工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青岛市优化调整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 青岛公积金购房首付款提取办理指南

    在青岛市行政区域内购买上述住房的购房人及配偶。购买家庭首套、第二套自住住房或保障性住房的,提取人范围放宽至购房人及直系亲属(配偶、子女和父母)。

  • 青岛优化完善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

    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公积金提取新政,通过扩范围、增情形、简流程,优化完善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更好满足缴存人的多样化资金使用需求。

  • 青岛市公积金贷款利率

    根据青岛市印发的《关于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通告》通知规定,贷款利率请看正文。

  • 青岛第二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是多少?

    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第二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分别调整为2.525%和3.075%。

  • 青岛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是多少?

    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分别调整为2.1%和2.6%

  • 青岛公积金提取受理及审核时限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提取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根据提取审核结果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予提取的决定,并通知职工。

  • 青岛公积金提取频次及额度

    职工租赁住房的,可选择不同方式按月申请提取,每人每次最多提取十二个月的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租金。

  • 2025青岛公积金提取申请材料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除应提供本人身份证外,还应根据不同的提取情况分别提供相关申请材料。职工的配偶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时,应提供婚姻关系凭证原件。

  • 2025青岛公积金提取条件

    青岛市公积金提取条件来了,符合相关情形,可以提取本人和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 青岛公积金提取指南(条件+材料+额度)

    青岛市公积金提取指南来了。具体提取条件、材料、额度、流程、频次等信息详见正文。

  • 青岛公积金提取

  •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