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留学归国人员落户青岛需要准备什么材料?怎么办理?去哪里办理?青岛本地宝为您整理好了,详情请阅读下文!
申请人应提交以下材料
1、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人才引进申请表》(附件1);
3、符合引进落户条件所对应的相关证书原件、复印件。留学归国人员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复印件。其他证书档案材料不全的,应提交原发证机关或具备资质机构出具的证明材料;
4、申请落市或区人才集体户的,应提供无房证明,其中,落区人才集体户的,还应提供租赁合同或其他居住证明。
核准
经市、区人才服务中心审核后为申请人出具《青岛市人才引进落户调档函》、《人才引进情况登记表》(附件2),与符合落人才集体户的人员签订《青岛市人才集体户口管理协议书》(附件3)。
调转档案
申请人持《青岛市人才引进落户调档函》到现档案所在地办理人事(职工)档案调转手续,市或区人才服务中心负责审核管理档案,并在审核完毕后将准予落户名单发至公安部门(毕业学年在校大学生毕业后再办理档案调转手续)。
办理落户
申请人员接到准予落户通知后,根据本人情况持以下材料,到落户地所属公安部门办理户口迁移、落户手续:
1.人才引进情况登记表;
2.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3.有合法固定住所的,需提供合法固定住所证明;
4.落集体户的,需提供本市房管部门出具的无房证明;
“先落户后就业”办理服务窗口
区域 | 联系电话 | 办公地址 |
青岛市人才 服务中心 | 88916692 | 崂山区同安路891号人才引进服务窗口 |
市南区 | 66776880 | 市南区延安三路105号民生大厦一楼 市南区人力资源综合服务大厅 |
市北区 | 58771903 | 市北区台柳路179号和达中心B座 公共服务大厅 |
李沧区 | 87893707 | 李沧区枣园路17号 李沧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服务大厅 |
崂山区 | 88895249 | 崂山区银川东路9号 崂山区人力资源大厦 |
城阳区 | 58659756 58659755 | 城阳区正阳路222号四楼 城阳区人才交流中心综合服务大厅 |
西海岸新区 (东区) | 68979351 | 青岛市黄岛区漓江西路987号滨海大厦二楼裙楼 |
西海岸新区 (西区) | 85166761 | 西海岸新区(西区)水灵山路59号 市民中心1号楼5楼人才服务大厅 |
高新区 | 68686082 | 高新区智力岛路1号创业大厦B座19楼高新区人力资源综合服务大厅 |
即墨区 | 88551714 | 即墨区蓝岙路1215号308室 |
注:2018年12月1日起,青岛人才引进落户手续统一到公安部门办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不再对落户资格进行审核。
分局名称 | 办公地址 | 联系电话 |
市南分局 | 市南区栖霞路1号市南公安分局 | 66575057 |
市北分局 | 市北区通化路27号人口管理服务大队大厅 | 66575677 |
李沧分局 | 李沧区黑龙江中路850-4出入境服务大厅 | 66576539 |
崂山分局 | 崂山区仙霞岭路10号崂山公安分局 | 55580996 |
城阳分局 | 城阳区正阳路207号城阳公安分局 | 66582105 |
66582107 | ||
开发区分局 | 经济技术开发区长江中路357号综合服务大厅 | 66581127 |
黄岛分局 | 黄岛区双珠路1688号 | 55586251 |
即墨分局 | 即墨区芙蓉街20号 | 66583282 |
高新区分局 | 高新区新业路69号C区一楼大厅 | 665781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