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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青岛李沧区公租房配租流程(申请+排序+选房+签合同)
2020-06-02 09:05【我要纠错】

【导语】:2020年青岛李沧区公租房将于6月8日启动配租,青岛本地宝为大家带来整个配租的流程,希望对大家申请公租房有帮助,具体见正文!

  本次实物配租将按申请登记、计分排序和轮候选房的程序进行受理。

  (一)申请登记

  1.登记资料

  申请人本人身份证、《青岛市住房保障资格准予登记通知书》。

  2.登记时间

  (1)《青岛市住房保障准予登记通知书》中注明的退役士兵及优抚对象家庭登记时间:6月 8日上午(9:00-11:00)。

  (2)普通家庭登记时间:6月8日至6月19日。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6月8日(下午1:30-4:00)世园、九水街道办事处。

  6月9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4:00)兴华路街道办事处。

  6月10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4:00)兴城路街道办事处。

  6月11日、12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4:00)沧口街道办事处。

  6月15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4:00)振华路街道办事处。

  6月16日(上午9:00-11:00)湘潭路街道办事处,下午1:30-4:00)楼山街道办事处。

  6月17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4:00)李村街道办事处。

  6月18日(上午9:00-11:00)浮山路街道办事处,(下午1:30-4:00)虎山路街道办事处。

  3.登记地点

  李沧区兴山路87号四楼李沧区住房保障中心。

  4.注意事项

  如本人无法到现场需委托他人代为办理登记手续的,受托人应持公证部门生效的《授权委托书》和有关身份证明办理。配租登记日期截止月日,申请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登记(不再另行通知),逾期未登记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配租。结合本次配租房源情况,本次配租将不再按照房源项目分类登记。根据上级防疫要求,请登记家庭佩戴口罩,做好防护,保持秩序。

  (二)计分排序

  依据《青岛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排序规则》(青土资房规〔2017〕1号)规定的轮候排序规则进行计分排序,根据《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山东省民政厅 关于做好住房困难退役士兵住房保障工作的通知》(鲁建住字〔2017〕11号)、《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岛市进一步做好退役士兵安置和权益保障政策落实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青政办字〔2017〕46号)的有关规定,本次配租对取得青岛市住房保障准予登记资格的退役士兵家庭按政策规定单独划定批次优先排序选房。同时,根据本次实物配租房源及申请家庭数量情况,确定正式和候补入围名单。正式入围名单按实际房源数量确定,候补入围名单按照不低于房源数量的20%确定。本次公开配租最终得分以配租登记结束日(2020年6月19日)为准。2020年6月30日,入围名单及选房顺序将通过《青岛晚报》、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方网站、李沧区政务网对外公布。

  (三)轮候选房

  1.本次配租对入围家庭将不再区分人口户型,统一按照计分排序名单顺序依次选房,准予配租家庭按照公布的选房顺序,在规定的时间内选定配租房屋,并领取《李沧区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定位通知单》。

  2.入围家庭申请人本人或家庭成员持四级及以上肢体残疾证,选房时携带残疾证原件及复印件,统一按照计分排序名单顺序选择无障碍房源或普通房源。

  (四)签订合同

  实物配租家庭确定配租房屋后,在规定时间内(时间另行通知)持《李沧区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定位通知单》和身份证到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运营单位签订《青岛市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缴纳房屋租金,并办理入住。

  申请本次实物配租,并且进入正式及候补入围名单,因个人原因放弃选房或选房后不签订租赁合同或逾期不办理入住手续的家庭,视为自动退出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保障,自放弃之日起,两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实物配租。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青岛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公租房】可获取青岛公租房保障资格准予登记书办理入口,申请条件|材料,各区市配租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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