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2021年11月11日,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联合青岛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发布《关于青岛市退役军人缴存使用住房公积金有关事宜的通知》,退役军人贷款额度及利率请看正文。
公积金贷款额度的计算采用“四选一”的方式,即分别用四种方式计算贷款额度,选择其中的最低值。
(一)按还贷能力,包括借款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等要素综合计算。
(二)按公积金账户正常缴存余额的15倍计算;退役军人可将在部队缴存的公积金转移到我市,合并计算额度。
(三)按首套房、二套房贷款额度分别不超过房屋总价款的70%、60%计算。
(四)借款申请人及配偶贷款最高额60万元,借款申请人仅本人符合申贷缴存条件的,贷款最高额度36万元。
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法定利率执行,目前公积金贷款首套房,贷款期限1-5年的贷款利率为2.75%,贷款期限5年以上的为3.25%;购买第二套住房的,贷款利率执行同期首套房利率的1.1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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