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2021年10月29日,青岛市城阳区住房和城市建设管理局发布《城阳区2021年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公告》,放弃或逾期不办理的处理办法详见正文。
申请本次实物配租并且取得选房资格的家庭,因个人原因放弃选房或选房后不签订租赁合同或逾期不办理缴费、入住手续的家庭视为自动退出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保障,自放弃之日起,两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实物配租。
拓展阅读>>>
配租范围
1.本次配租面向已取得《青岛市住房保障资格准予登记通知书》且在有效期内的城阳区户籍家庭。已经实物配租家庭不在此配租范围。
2.拥有住房的申请家庭,其原有住房已列入房屋征收的不在本次配租范围。
3.生活无自理能力的一、二级精神、智力等重度残疾单身家庭;家庭全部成员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均不在本次实物配租范围。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青岛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城阳公租房】可获青岛城阳区2022年公租房入围名单、选房时间|地点|所需材料|防疫要求|签约缴费等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