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2021年8月23日,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开展全市统筹分配的人才住房日常申请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根据2021年8月23日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的《关于开展全市统筹分配的人才住房日常申请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
季度审核
1.评分排序。每季度的最后一天(3月31日、6月30日、9月30日、12月31日)为当前批次申请截止日,系统自动对在此之前通过单位初审、公示并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汇总,生成申请人名单,市、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及各有关部门根据各自职能,于截止日后第一个工作日启动审核和评分排序工作,审核时间不超过20个工作日。对存在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的,限期5个工作日内补正相关材料,逾期不予补正的,视同放弃申请资格。收到补正材料后,相关部门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复核。
2.查重公示。市、区(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根据评分排序名单,通过信息系统对人才家庭房产情况进行筛查,根据筛查结果确定排序名单,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确定选房顺序并予以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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