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参保人的配偶、父母、子女在定点医药机构就医购药所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可以使用参保人的医保个人账户支付。
哪些人可以共济?
参保人的配偶、父母、子女在定点医药机构就医购药所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可以使用参保人的医保个人账户支付。共济需同时满足两个条件:一是共济方(即,参保人的配偶、父母、子女)无医保个人账户或医保个人账户金为0;二是共济方已激活本人的医保电子凭证或持有本人的社会保障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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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入“青岛医保”小程序首页后,点击“医保个账”页面,点击“个账家庭共济绑定”;
进入“个账家庭共济绑定”页面,填写户主信息和绑定人信息,勾选“已阅读”和“已同意”,再点击“提交”按钮,完成个账家庭共济绑定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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