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2022年7月1日起,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缴存比例、月缴存额将有所调整,详见正文。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及我市有关规定,7月1日起,我市全面调整2022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
本次住房公积金汇缴年度所属期间为2022年7月1日-2023年6月30日
各单位在完成2022年6月的住房公积金汇缴后,可以通过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上营业厅或各区(市)营业大厅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的调整申报工作,自本单位缴交2022年7月份住房公积金时开始启用调整后的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
各缴存单位在核定本单位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缴存比例及月缴存额后,应将核定情况以一定方式告知职工本人,接受职工监督,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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