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青岛市公积金商贷自助提取申请人可通过住房公积金网上营业厅(电脑端、手机端)自助办理提取(一天一次)。具体详情详见正文。
提取时间和结算方式
(一)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于月初5个工作日内根据银行提供的上月实际还款信息更新可提取额度。
(二)申请人可通过住房公积金网上营业厅(电脑端、手机端)自助办理提取(一天一次)。申请人可通过网上营业厅维护I类借记卡账户(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青岛银行、光大银行、青岛农商银行、招商银行、恒丰银行),提取资金当日划转至申请人本人的借记卡账户或住房公积金联名卡账户中。
●备注:
1.商贷自助提取业务仅方便职工办理提取,与贷款还款没有关联,职工须按照借款合同约定偿还贷款本息。
2.提取结算账户为职工I类借记卡的,需职工本人通过柜台或住房公积金网上营业厅(个人专业版)自行绑定,也可以委托单位经办人持《青岛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信息变更申请表》(加盖单位公章)、经办人及职工本人双方身份证到柜台绑定。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青岛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商贷提取】可获青岛市公积金商代自主提取办理入口、办理银行|渠道|签约|操作|时限等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