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青岛市不动产登记业务办理时,通常需要提交《不动产登记申请书》,其下载入口请看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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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内容节选
填写须知
1、申请人应当如实、全部填写本表内容;但是单方申请的,申请人只填写一方内容;本人申请的,所涉代理人内容不填;不填的表格应当用上划线涂销;
2、申请人应当根据申请登记事项在申请方式和登记类型的方框中打勾:
因出让、划拨等方式取得土地权利或者新建房屋申请登记的,选择首次登记;
因权利人或者不动产基本状况变化、共有性质变更申请登记的,选择变更登记; 因买卖、交换、赠与、继承等导致不动产权利转移申请登记的,选择转移登记;
因不动产灭失、放弃权利、抵押权实现、主债权消灭等原因申请注销的,选择注销登记;
因设立、变更、转移抵押权(地役权)申请登记的,选择抵押权(地役权)登记;
因预购房屋或者抵押预告申请登记的,选择预告登记;
因登记簿记载错误申请更正的,选择更正登记;
因不动产权属证书遗失、破损申请补、换发的,选择补换发登记;
申请其他本表未列明登记事项的,选择其他登记。
3、不动产权属证号(登记证明号)栏填写不动产权证书号、不动产登记证明号,新建商品房屋转移登记、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不填。
4、申请人关于不动产共有情况的约定、地役权登记的需役地坐落或者申请人认为需要明确的其他事项,可以在本表备注栏中填写。
5、申请人填写的联系电话和地址应当确切,以便于登记机关与申请人取得联系,若因申请人填写的联系电话和地址不确切导致登记机关无法与申请人及时取得联系的,由此造成的不利后果由申请人承担。
6、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委托代理人办理不动产登记,在本表中已经填写代理人的,可不再提交授权委托书。代理权限须填写,代理人可代理登记和涉税等具体事项。
7、申请人选择邮寄送达不动产权证书/证明的,视为自愿申请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邮递该不动产权证书(证明)及缴费凭证,并同意由邮件收件人统一签收。因邮递过程中产生的纠纷,由申请人与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及邮件收件人协商解决。
8、抵押权人(受让人)为小微企业的请填写小微企业承诺。
9、《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的,申请人应填写遗失声明。
10、申请人是自然人的应当签字按手印;申请人是非自然人的应当加盖公章或者申请不动产登记的业务专章。
11、当事人在办理不动产登记时需要同步办理水电取暖等公共服务过户,且不存在服务欠费或者服务设施争议的,可以勾选相关服务事项。勾选后视为同意将相关信息提供给公共服务过户单位。
12、本表应当使用黑色钢笔或者签字笔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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