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青岛不动产登记网上预约入口、办理业务的范围、预约申请流程、预约时间等信息请看正文。
一、预约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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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不动产登记网上预约业务类别
1、预购房屋预告登记;
2、预购房屋抵押预告登记;
3、新建房屋转移登记;
4、存量房屋买卖转移登记;
5、存量房屋赠与转移登记;
6、房屋抵押权登记;
7、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
8、抵押权注销登记;
9、补发登记;
10、换发登记;
11、更正登记;
12、异议登记。
其他不动产登记业务请申请人到登记服务大厅现场取号办理。
三、网上预约申请流程图
四、预约时间和件数
1、预约时间为预约申请当日开始10个工作日以内的时段,预约当日的应早于15:30前办理;
2、预约业务办理时间为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
五、友情提示
1、网上预约申请采用实名制,预约人须为不动产登记申请人之一。
2、一个身份证号码或手机号码,一天只能预约一次,一周内有效预约次数最多两次,一月内有效预约次数最多四次。
3、一个身份证号码或手机号码一周内预约取消次数最多两次,一月内预约取消次数最多四次。
4、每个预约号只能申请办理一处不动产登记业务。
5、预约成功后无法在预约时间前来办理的,请于预约办理开始时间60分钟之前取消预约,以免因爽约次数过多而无法再申请网上预约。
6、爽约两次的身份证号码或手机号码三个月内将无法再申请网上预约。
7、申请人申请不动产登记时, 申请人为自然人的,应当提交《居民身份证》,未满十六周岁的自然人提交《居民身份证》或者《户口簿》。
自然人委托代理人申请登记的,代理人应当提交代理人身份证明、被代理人身份证明和经公证(或者认证)的授权委托书。非自然人的不动产登记,应当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申请,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不能申请的,可以委托代理人申请,代理人应当提交代理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记载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代理权限、代理期限,并由委托人签署。
8、香港特别行政区由中国司法部委托的公证人办理公证,加盖“中国法律服务(香港)有限公司”章;澳门特别行政区由澳门特别行政区公证机构或者中国司法部委托的公证人公证,公证文书免于认证;台湾地区有关法院公证处、公证人事务所出具的公证书应当经中国公证员协会或者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证员协会核对并出具确认申请人持有的公证书正本与海峡交流基金会寄送的公证书副本核对一致的证明;外国公证机构或者公证人所出具的公证(或者证明)文书须经中国驻外使(领)馆认证,并附有中文译本。
六、咨询电话
登记中心咨询电话:0532-82660001
税务部门咨询电话:市南区咨询电话82661975;市南登记中心(市民中心)咨询电话66200643;市北区咨询电话85613693;李沧区咨询电话87631226。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青岛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不动产】可获青岛不动产登记申请|预审入口、操作、预约入口、办证指南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