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2021年10月20日,青岛市崂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青岛市崂山区2021年租赁型人才住房项目配租公告》,其中,配租对象请看正文。
配租对象
1、具有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或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资格、高级技工及以上职业资格(或相应职业技能等级),或在崂山区创新创业并做出贡献的各类全职人才;
2、已在青落户并与崂山区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毕业学年在校大学生;
3、柔性引进的高层次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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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租范围
本次公开配租房源面向崂山区辖区内的企事业单位(含驻地中央、省属单位)、行政机关以及驻区医院和学校引进的各类人才进行分配。
用人单位区划一般按照单位注册地进行划分,企业工商注册地与纳税地不一致,以企业所得税纳税地为准。中央、省驻青单位以及医院、学校有多个地址的,以各自实际办公地为准。驻地总部经济主体机构有分支机构的,以各自实际办公地为准。我市人力资源机构派遣制人员在崂山区用人单位实际工作的,随用工单位进行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