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政策
目前,在北京、天津、沈阳、哈尔滨、上海、南京、杭州、宁波、合肥、厦门、济南、青岛、郑州、广州、深圳、珠海、重庆、成都、昆明、西安、河北石家庄,山西太原,内蒙古呼和浩特,辽宁大连,吉林长春,江苏无锡、徐州、常州、苏州,浙江湖州、嘉兴、绍兴、金华,江西南昌,山东烟台、潍坊,湖北武汉,湖南长沙,广东佛山、惠州、东莞、中山、江门、肇庆,广西南宁、桂林,海南海口,贵州贵阳,甘肃兰州,宁夏银川50个城市,试点实行出入境证件换补发“全程网办”。
办理条件
内地居民可按需单独申领往来港澳通行证
内地居民同时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和签注,或者持有效往来港澳通行证单独申请签注的,依据不同事由须具备相应条件:
(一)探亲
探望在香港或者澳门定居、长期居住、就学或者就业的亲属;申请人的配偶、未满18周岁子女可随同申请。“亲属”是指配偶,父母或者配偶的父母,子女或者子女的配偶,兄弟姐妹,(外)祖父母、(外)孙子女;“随同申请”是指与主申请人同时申请相同有效期和次数的探亲签注。
(二)商务
企业机构人员、个体工商户经营者赴香港、澳门从事商务活动的或者驾驶专用交通工具往返广东省与香港或者澳门。“企业机构”是指经国家工商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在国家税务部门办理了税务登记的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机构;境外企业常驻内地代表机构。申请多次商务签注的,企业机构须事先向所在地有审批权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备案。
(三)团队旅游
参加国家旅游局指定旅行社组织的团队赴香港或者澳门旅游。
(四)个人旅游
开办个人赴港澳旅游业务城市的常住户口居民,或者符合国家移民管理局规定条件的非常住户口居民,申请个人赴香港或者澳门旅游。
(五)逗留
经香港有关部门批准赴香港随任、就学、就业、居留、培训以及作为受养人赴香港依亲的;经澳门有关部门批准赴澳门随任、就学、就业人员,经澳门有关部门批准赴澳门居留的就业人员亲属。
(六)其他
因治病、奔丧、探望危重病人、诉讼、应试、处理产业、学术交流等特殊事由申请赴香港或者澳门;持逗留签注在香港(澳门)期间,申请前往澳门(香港)的。
办理材料
1、填写《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
2、提交符合《出入境证件相片照相指引》标准的申请人照片;
3、交验申请人居民身份证原件,申请人未满16周岁,也可交验居民户口簿;军人应交验军人身份证明。上述身份证件须留存复印件或者电子扫描图片;
4、按规定提交或者核验指纹信息。
军人、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应当提交本人所属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同意办理出入境证件的函。未实行按需申领护照地区的内地居民,还须按照有关规定出具相关证明材料。
办理流程
办理方式:网上预约——柜台办理,非网上预约的在出入境大厅等候叫号,柜台办理
1.申请:申请人可提前网上填表、预约,到大厅窗口申请;2.受理:受理机关依法面见询问申请人,核验申请材料,依法采集核验申请人指纹,现场采集申请人人像,当场受理;
3.审批制证:对符合要求的申请审批通过并制证;
4. 发证:依申请人自愿选择的发证方式发证。
青岛港澳通行证网上预约方式:
线上预约入口:微信/支付宝搜索“移民局12367”小程序—预约办证办理
预约流程:进入“移民局”小程序—中国公民服务—现场办证预约办理;完成实名认证,选择心仪的办证网点与时间段【点击查看具体流程】
办理地点
青岛市公安局出入境接待大厅
地址:青岛市市南区福州南路17号、27号青岛市民中心三楼公安出入境受理专区
咨询电话:0532-66573250
青岛市市南区公安局出入境接待大厅
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湛山一路25号
咨询电话:0532-66575086
青岛市市北区公安局出入境接待大厅
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金华路62-13、62-15号
咨询电话:0532-66576406
青岛市城阳区公安局出入境接待大厅
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城阳区文阳路675号城阳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
咨询电话:0532-66582216
青岛市崂山区公安局出入境接待大厅
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新锦路6号崂山区行政服务大厅四楼E区公安受理区
咨询电话:0532-88036135
更多办理地址请点击>>>青岛出入境办理大厅地址、工作时间一览
办理时限及费用
证件有效期
1、成人版电子证有效期延长为10年。
2、未成年及儿童版电子证有效期为5年。
办理时限:
1、往来港澳通行证及签注15个工作日
2、单独签注10个工作日
办理费用:
1、往来港澳通行证80元/证
2、1次签注15元/人
3、2次签注30元/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