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政策
3月24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备受关注的二手房交易“营改增”政策落地。《通知》提出,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5%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这意味着,过渡期二手房交易“营改增”,基本“平移”了现行二手房交易营业税政策。
办理条件
房地产权利人通过房地产交易形式以一定价格将房地产转让给他人的,交易双方应按规定办理房地产买卖所有权转移登记,办理房产证。
办理材料
买方:
(1)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契税完税证明(由青岛市地税局负责办理)。
卖方:
(1)未婚:产权人持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办理。
(2)已婚且房屋为婚内取得:夫妻双方持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办理。
(3)婚前取得产权证:产权人本人持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结婚登记申请书查档件原件办理。
买卖双方均需提供:
(1)申请书(办理转移登记时由我中心受理人员打印)。
(2)房屋买卖合同(办理转移登记时由我中心受理人员打印)。
(3)资金监管合同(请到开展房屋买卖资金监管业务的银行办理)。
办理流程
携带上述材料到市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二楼排号等候办理,受理完毕缴纳相关费用后,按照收件回执上注明的领证时间到一楼核发权证窗口领证。
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理时限:5个工作日
办理费用:
交易税费:
1、契税(买方支付):住宅类房屋标准按房款总价的1%-3%交纳契税。
2、营业税(买方支付):
(1)房产证未满2年的,并且面积在140㎡以上的需要缴纳总房价的5.6%;房产证未满2年的,并且面积在140㎡以下的需要缴纳差额的5.6%;
(2)房产证满2年的,并且面积在140㎡以上的需要缴纳房产交易盈利部分的5.6%;房产证满2年的,并且面积在140㎡以下的免交。
3、个税(买方支付):应纳个人所得税=计税价格×1%(或1.5%、3%)
4、印花税:买卖双方各0.05%;
5、土地增值税:应纳土地增值税额=计税价格×核定征收率。
房屋交易手续费:
1、房屋所有权登记费(买方):80元;
2、房地产交易手续费:卖方每平方米2元,买方每平方米2元;
3、房产证贴花(买方):5元/本;
4、测绘费(买方):每平方米1.36元。商品房如果原产权证上没有测绘章的需要测绘;
5、评估费(买方):评估额的0.5%。
办理地点
青岛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二楼
咨询电话:0532-82661890
办公地址:青岛市巫峡路9-11号